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我们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为依据,以莱芜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基础,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莱芜市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莱芜市价目表》、《山东省市政工程莱芜市价目表》、《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莱芜市价目表》(以下简称“本价目表”),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价目表自二○○七年元月一日起施行。二○○七年元月一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莱建价字[2003]7号文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莱芜市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莱芜市价目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价目表由莱芜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管理、解释。
四、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反映给莱芜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
| 主题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