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雪野旅游区建设规划环保局、有关工业园区建设机构,莱城中心组团内在建工程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春节过后,随着气温逐步回升,我市各类建筑工程相继恢复施工,部分新建项目也陆续开工建设。为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各级、各单位尤其是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在建工程春季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落实,减少和控制春季施工事故多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全市在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内容详见《2008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附后)。
二、检查时间和分工
此次大检查从3月3日开始,3月21日结束。市建管处负责检查莱城中心组团内在建工程。两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雪野旅游区建设规划环保局、各工业园区建设机构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期间,市建管处暗访抽查两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和各工业园区内在建的部分工程。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深基坑、临建设施、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等项目,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检查具体要求
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在建工程各施工现场,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地进行检查。各检查组要确保安全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施工现场要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有关执法文书。
1、检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下达《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
2、检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达《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停工通知书》;
3、检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下达《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
4、拒绝接受检查的,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统一处理;
5、这次大检查情况分别由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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