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体现安全文明工地验收的公开、公正、公平,近日,市建管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改革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办法,对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实行随机验收。新的验收办法规定,每月5日至8日接受企业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申请,当月20日至25日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验收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市建管处安监站工作人员不参加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验收小组在不通知企业和项目部验收时间、不接受任何陪同和接待、不听取任何汇报和介绍情况下,直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验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进行拍照和录像,并由项目经理当场签字确认。检查验收结果经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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