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2006〕7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为实现我省“十一五”建设科技规划目标,现将申报湖南省2006年度建设科技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建筑“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城乡规划及公用事业、建筑业、住宅产业、建设事业信息化等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含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上述领域中引进消化吸收科技成果的应用创新研究项目;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建设科技发展需要并解决实际问题组织推荐。近年来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技术有创新除外)。 二、项目资料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须分别按要求填写《湖南省建设科技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一)1份和《湖南省建设科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4份。文字要求打印并按项目内容装订成册报送。 三、项目资料报送要求:项目资料委托湖南省建设技术发展促进会(下称省建技促会)受理并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计划(草案)。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州建设系统的申报项目资料,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到省建技促会;省直属和中央在湘及无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的申报项目资料,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到省建技促会。 省建技促会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22号4楼419室 邮编:410011 联系电话:0731-2254064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