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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湘建价协〔2007〕05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162号)的要求,我省2007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通过2006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注册: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cost.com)“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将个人基础数据及有关资料输入后,上传省造价协会。 2.申报资料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按隶属关系报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或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报送申报资料时须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未在网上点击“上传数据”将资料上传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四、注册资料的报送 按隶属关系报送申报资料,报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的时间为5月8日~5月14日,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时间为5月15日~5月22日,省直单位的申报资料直接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报送时间为5月8日~5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初始注册前继续教育 1、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继续教育工作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学习时间为4月24日~26日,第一天为报名时间,学习由有关专业老师授课,并由省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机构有关人员讲解注册的具体要求。 2、继续教育学习地点 湖南行政学院培训大楼,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2号,乘124路、24路、603路、812路可直达。
六、继续教育及注册费用 本次继续教育费用共计600元。其中继续教育费为4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执业专业章印章费、证书工本费);会费2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人:王健 罗娟 宾丽琴 联系电话:0731-5588252 5657473
湖南行政学院 联系电话:0731-2770888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