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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第一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湖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我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393号)文件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厅政务中心移交我站六家(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延期换证)有关资料,聘请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08年9月3日至2008年9月10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建设厅和省质安总站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言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言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6号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0731-2256215 联系传真:0731-2214524 附件:< border="0" alt="" src="/UpLoadFolder/2008\09\10\200891046164.gif" />二OO八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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