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关于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名单的公示

来源:株洲造价 2008-09-10 14:29:04

关于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名单的公示
建城园函[2008]19号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关于请报送国家园林城镇候选镇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过综合评审,2007年拟命名江苏省常州市等36个城市(城区)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北京市密云县等20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等10个城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与严谨,现将评审通过的城市(城区)、县城和城镇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08年1月29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本人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无论举报单位或个人都需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联络信息不准确的,一律视为无效举报。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4023

  传    真:(010)58934690

  附件: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名单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园林县城           和园林城镇名单

拟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城区)名单(36个)


河北省石家庄市
河北省迁安市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省调兵山市
吉林省四平市
江苏省常州市
江苏省南通市
江苏省江阴市
浙江省衢州市
浙江省义乌市
安徽省淮南市
安徽省铜陵市
福建省永安市
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新余市
山东省莱芜市
山东省胶州市
山东省乳山市
山东省文登市
河南省济源市
河南省舞钢市
河南省新乡市
河南省登封市
湖北省黄石市
湖南省株洲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东省潮州市
贵州省贵阳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
天津市塘沽区
重庆市南岸区
重庆市渝北区

拟命名的国家园林县城名单(20个)


北京市密云县
天津市蓟县
重庆市大足县
山西省壶关县
吉林省通化县
黑龙江省嘉荫县
江苏省射阳县
江苏省沛县
江苏省宝应县
浙江省绍兴县
浙江***兴县
浙江省嘉善县
安徽省凤台县
福建省惠安县
江西省武宁县
山东省邹平县
河南省新县
湖北省兴山县
海南省保亭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

拟命名的国家园林城镇名单(10个)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
河北省唐山市黄各庄镇
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
安徽省颍上县迪沟镇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
山东省文登市苘山镇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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