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01年,我报曾以“中国建筑业企业将重新洗牌”为题,报道了当年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配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出台。业内也纷纷肯定了这两个文件对规范建筑市场,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施工水平和投资效益的作用。今天为什么要修改原标准?
王素卿: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原标准确立了引导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定位总承包类、专业承包类、劳务分包类三个层次发展的基本方针。这一标准实施五年来,在推动全行业改革与发展、促进广大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秩序的逐步规范,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要加快科学技术创新,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方针政策。原特级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必须进行调整。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原标准比较突出对企业经济、经营规模的考核指标,不利于引导企业技术进步。原特级标准仅在一级资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经济指标、经营规模方面的要求,难以全面考核作为行业主导型企业所应具有的实力和水平。
通过调查发现,在原资质标准框架下,许多特级企业重规模、轻管理,不重视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不少企业为了取得特级资质,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而是通过几家企业简单合并拼凑规模。表现在资质管理上,就是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逐年增加,特级企业数量增长过快,到目前为止特级资质企业已达到264家。如此发展下去将失去了通过特级企业资质管理培育行业“排头兵”的引导作用。
二是原特级资质专业划分过细,限制了高端企业的活动空间,不利于专业融合和企业的跨行业发展。原标准设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市政等10个专业。目前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比例为:房建、公路、铁路3个专业特级企业数量占特级企业总数的84.8%;另7个专业仅占15.2%。有些行业特级企业数量过多,容易产生过度竞争;有些行业特级企业太少,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大量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限于资质标准的局限不能有效地参与高端市场的竞争,只能在本行业低水平抢夺低端市场,难以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真正具有的资金、技术的整合能力和开展工程总承包能力,不利于企业做强做大。
记者:针对以上问题,此次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什么?修订后标准的主要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有什么不同?
王素卿:此次修订按照“低端准入、高端放开”的指导思想和“两个增加、两个减少”的原则,“低端准入、高端放开”是指:凡进入市场的企业都要符合相应标准,中、小专业企业符合哪类标准干哪类活,不得突破承接业务范围,而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达到特级条件,在相应的工程类别范围内可放开承担业务,不必单独领取各专业类别的证书。“两个增加、两个减少”是指:增加对企业科技进步含量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增加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和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等要求;减少对企业经济类指标和机械设备指标的要求。力求通过资质标准的引导作用,使企业注重科技含量的增加,注重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提高,发展模式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逐步形成具有资金技术密集、管理先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同时,推进高端企业与国际惯例接轨,转变施工组织模式,为开展设计施工一体的工程总承包创造条件。
修订后的资质标准设定了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进步水平;代表工程业绩等4个方面的考核指标,涉及对企业资金状况、授信额度、人员能力、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等多方面的考核。
记者:修订后的特级标准和原标准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和特点呢?
王素卿:首先,修订后的标准突出了建筑企业的整体资信能力。
标准从单一考核建筑企业的静态财务状况转变为考核建筑企业的资信能力,在保留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两个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银行授信额度指标,以此综合考核建筑企业的社会信誉、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为使标准更加便于操作,取消了原标准中工程结算指标,增加企业上缴营业税额作为考核指标。
二是修订后标准更加突出对建筑企业主要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
针对现有特级企业人员数量多、素质不高的情况,考虑到建筑活动流动性和阶段性的特点,修订后标准提高了对企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如对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的要求,而不再强调对企业一般人员总量的要求。以引导企业成为人才密集的管理型、技术型企业。
为使特级企业逐步具备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条件,修订后的特级企业标准,对设计专业人员提出要具有相应甲级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的要求,使特级企业逐步具备实现与国际工程公司接轨的可能。
三是修订后标准突出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考核。
特级建筑业企业是建筑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大企业资金雄厚,人才聚集,应当在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强行业标准建设,加强工艺和工程技术研发,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等方面在全行业起带动作用。因此新标准中专门设定了科技进步水平的考核指标。通过全面考核建筑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经费投入、专有技术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使建筑企业逐步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从而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使建筑业从生产要素高消耗、低产出的扩张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四是修订后标准进一步强化了代表工程业绩。
代表工程业绩是企业整体经营情况、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集中体现,修订后标准中仍将代表工程业绩作为考核特级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并适当提高了代表工程的标准。针对当前建筑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标准中还新增了工程总承包和国(境)外工程代表工程业绩,旨在引导建筑企业承揽工程总承包项目,引导建筑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五是修订后标准对建筑业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1.针对当前存在不同程度的行业壁垒、市场封闭等现象,对特级企业跨行业承揽工程予以适当的放开。企业按审批程序取得特级资质后,允许其承包工程范围在相近专业间拓展。①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行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任意2项一级施工总承包增项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②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任意2项一级施工总承包增项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2.避免特级企业与一般企业在一个平台上的竞争。新修订的特级企业标准明确规定,特级企业在承接房屋建筑工程时,可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这样就可以避免特级企业和低资质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竞争,使低资质建筑业企业也有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还可以限制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鼓励特级企业从事本专业各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这样既发挥了特级企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同时通过特级企业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也可带动其他企业提高水平,提升层次。
记者:新修订的标准出台后,对已经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有什么要求?是“新人新政策”,还是“一视同仁”?
王素卿:新修订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将对新申报特级企业与原特级企业分别对待。对新申报特级资质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新颁布的特级标准审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准。
目前全国已有264家企业按原标准取得特级企业资质。这些企业可以按原规定的范围开展施工承包业务。由于原特级资质企业大部分无法直接满足修订后标准的要求。我们对其设立了三年的过渡期,使原特级资质企业能够平稳过渡。过渡期间,企业要创造条件达到修订后标准的要求,在过渡期届满时仍无法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将按照规定重新核定等级。
最后,王素卿强调:特级资质标准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竞争;有利于引导、支持建筑业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报记者 马胜利 特约通讯员 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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