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文件 枣建管字〔2008〕51号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处),市直施工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8〕19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将汛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好、布置好、落实好。同时要明确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突出强化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认真落实防汛应急抢险预案。一是各区(市)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市直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精神,制订、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于6月20日前将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正式文件)报市建管局安监站备查;二是各单位加强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值班等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确保人员和物资到位;三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应急能力。 三、认真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施工和防汛的要求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检查。在检查中一是要突出省局通知中的检查重点和夏季防暑措施。二是各监理、施工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进行逐项、逐条的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并留存检查资料备查;三是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定整改期限。情况严重的要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或未进行整改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加强防汛信息收发和防汛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收听天气预报,争取在第一时间收到防汛信息和要求,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同时,为便于及时收发防汛预警信息和提高应急能力,请各单位加强汛期安全值班,并保证通信畅通。市建管局防汛值班电话:8665503。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报:省建管局、市安委会、市建委 山 东 省 建 筑工 程 管 理 局 鲁建管质安字〔2008〕19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08〕13号)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切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抓好汛期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汛期建筑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汛期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汛期建筑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汛期建筑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工作。要切实建立健全汛期建筑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责任落实、任务到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 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于各重点工程、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的建设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本项目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做好建筑方面的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迅速落实防汛物资和机械设备。 三、 突出重点,强化防范措施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提前做好施工现场的汛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施工企业应根据现场周边环境、地质情况、工程特点制定周密可行的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大雨、大风期间应停止施工。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硬化路面等排水、防水措施。对原有的排水系统应进行疏散或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 (三)基础施工时,应设置防水、排水设施,阻止雨水流入基坑;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坡度或设置支护,并加强对边坡和支护的检查。 (四)现场使用的梯子、坡道等要设置防滑条、防护栏杆,并经常检查和加固,保证安全可靠。 (五)加强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增加接地电阻的测试次数,检查临时用电搭设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线路、闸具是否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设备防雨设施是否齐全。 (六)要注意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设施的基础稳固、排水情况和拉结情况。 (七)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要列入监控重点,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四、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监督检查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人口密集地和地质灾害多发区段的建筑工地,特别是对高边坡、高挡墙、深开挖、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极易发生事故的工程部位,以及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重大公共建筑等工程的巡查密度,一定要尽早检查、反复巡查、加强监测。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完毕。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监控,确保汛期安全,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五、 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预测预报,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早部署早安排,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时通报汛情工作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要组织专家科学施救,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的扩大。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 汛期工作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