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枣建工字〔2007〕28号 ——————————————————————————————————————————————————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电[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结合以下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一、充分认清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工作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结合省政府部署的60天安全整治大检查,立即对所属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筑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的所有施工现场全部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逐条记录,并立即组织整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整改。自查结束后,每家建筑业企业要逐个项目形成自查报告,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查,市直工程直接报市建委备查。凡企业对所属项目未进行自查、自查未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落实整改,在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发现企业自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二、突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层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下达的各项整改通知、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要逐条逐款派查落实情况;对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但没有监督整改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各类园区等监管薄弱地域,对村镇工程、技术复杂工程、招商引资和民营投资工程等监管薄弱项目,对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施工坍塌等事故高发环节,对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护、塔机拆装、基坑开挖、施工用电等事故易发部位,要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细化整治措施,要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对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以及脚手架操作层、上(卸)料台搭设等要严格执行相应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用拆除。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尽快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力争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