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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文件 枣建管字〔2007〕19 号 ——————————————————————————————————————— 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处),有关单位: 为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部署,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目前,正值施工高峰期,极易发生各类事故,也是往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各监理、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进度计划,避免盲目抢、赶工期。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坚守岗位。 2、各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是严格考核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严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或人员;二是强化节日期间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黄金周期间职工流动及心情浮燥等情况;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一些具有易发重大事故区域、施工阶段,落实专人实施重点监控,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 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是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巡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及时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4、市建管局将于近期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暗访检查。对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彻底、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节假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五一"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领导要实行带班制度。在值班期间要确保各种通信工具畅通,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值班电话:8665501、8665503。 附:《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安监[2007]5号)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报:省建管局、市建委 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监〔2007〕5号
各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科):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