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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 庄 市 建 筑 业 协 会 文 件
枣建协字〔2006〕17号
关于缴纳200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5年,枣庄市建筑业协会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06年,建筑业协会将一如既往的为全体会员提供服务,努力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障2006年度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枣庄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和《枣庄市建筑业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收取2006年度协会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交纳会费 会员单位在2006年度企业资质复查结束领取证书之前,持协会会员证到协会秘书处(新城市建委办公大楼501室)办理相关手续。 2、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理事单位4000元,会员单位3000元(其中劳务分包及家庭装饰装修企业可缴纳1000元,没有经济收入的事业单位可免交会费),新审批和升级会员企业按相应标准缴纳。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