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

来源:潍坊建设信息网 2008-09-09 09:57:21

关于废止《电动钢栅栏围墙门》等17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质[2003]5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更新,《电动钢栅栏围墙门》等17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详见附件)已经不适应需要。经审查,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起《电动钢栅栏围墙门》等17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废止。

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存查,以备已建建筑物改造时查询使用。

附件: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