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山东省二级建造师颁发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函[2008]6号)及《关于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补报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2008]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前期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漏报人员,进行补报工作,现将二级建造师颁发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二级建造师颁发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上申报的,不能进行书面申报。已经做过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企业不再进行企业申报,只需申请个人用户,进行个人申报;没进行过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企业,必须先进行企业用户申请上报再进行个人用户的申请上报。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系统(网址:www.ljzc.net右上角)进行网上申报。
(二)书面申报
市建委对企业网上申报批准后,申请人将带有条形码的《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复印、装订后进行书面申报。其中县区所属企业须由县区建设局进行审查并在汇总表上盖章,胜利油田所属企业须由胜利油田基建处进行审查后并在汇总表上盖章,再到市建委进行书面审核。市属企业可直接报市建委进行书面审核。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7月8日。
(二)到市建委书面审核时间:7月1日--7月11日(休息日除外)过期不侯,敬请理解。
地点:市建委三楼组织人事科(东城府前大街98号)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具有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2007年度担任中型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07年度未担任中型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2)符合《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4]29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业绩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满足申报条件中1的人员,需提供:(1)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2)经省建管局2006或2007年复查合格的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身份证;(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招投标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当地劳保局出具的劳保缴纳证明(含劳保档案号);(7)2007年度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在2007年10月底之前的有效,且需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8)省建管局颁发的、盖有“2006或2007年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合格”印样的山东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手册。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满足申报条件中2的人员,需提供:(1)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2)经省建管局2006或2007年复查合格的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身份证;(4)毕业证书;(5)主持完成每项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符合鲁人发[2004]29号文业绩中9的人员提供);(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当地劳保局出具的劳保缴纳证明(含劳保档案号);(8)省建管局颁发的、盖有“2006或2007年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合格”印样的山东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手册。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申报材料由一份申请表和上述(2)--(8)部分(复印到A4纸上)合订后的材料组成,另一份申请表不装订,装入同一个档案袋,注明复印件、注册单位名称、注册人姓名,原件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注明原件、注册单位名称、注册人姓名,除身份证当场退还企业外其它原件均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存。
四、几点应注意的问题
(一)申请人认真进行网上填报,经自行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二)必须在申请系统上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不能在通知上下载申请表。
(三)申请人必须签字,所属企业必须加盖公章。
(四)申请表内容要填写齐全。
(五)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不能再进行申请。
(六)劳保证明只需打印劳保清单,必须有劳保局盖章,不需提供劳保手册。
五、收费标准
每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同时,需缴纳临时执业五年继续教育费1000元,执业印章费88元,共计1088元。
联系电话:8332259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