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年度全市热力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东营建设信息网 2008-09-08 14:30:13

 

 

东建发〔2007〕270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政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热力管理部门和热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艰苦奋斗,干事创业,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市热力安全生产和运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全市热力管理水平和热力企业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 全市热力行业先进集体:全市热力行业管理部门(科、股、室)、热力企事业单位。

(二) 全市热力行业先进个人:全市热力行业管理部门(科、股、室)、热力企业工作人员。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及热力安全管理和运营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没有发生人身伤亡重大安全事故。

2、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进取,锐意改革,干事创业,为保持稳定和促进行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3、切实把热力安全管理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

4、切实把职工教育和用户服务列入安全管理工作重点。

5、强化市场秩序、企业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区域内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热力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

2、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服从命令,遵守纪律,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4、刻苦钻研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新经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数量

(一)全市热力行业先进集体:6个;

(二)全市热力行业先进个人:15个。

四、评选方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先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分别填写《2007年度全市热力行业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07年度全市热力行业先进个人申报表》,由县区建设局(市政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市政局、胜利油田公共事业部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统一审查后,报市建委研究确定后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评选热力行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是促进全市热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有效遏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稳定我市热力行业安全形势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里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向基层一线倾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同把这次评选活动搞好。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请于2007年12月30日前报市热力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海霞     联系电话:8339711

附件:1、2007年度全市热力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7年度全市热力行业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07年度全市热力行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热力  评选  先进  通知

抄送:胜利石油管理局公共事业管理部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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