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开发区建设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做大做强全市建筑业做出新贡献。
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
2007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7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促进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为做大做强全市建筑业做出新贡献。
2007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计划指标:全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能力3项指标全部达到基本合格,其中一、二级企业合格率达到100%;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级总承包企业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3个以上、创建率控制在15%以上,二级总承包企业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2个以上、创建率控制在12%以上,三级总承包企业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个以上、创建率控制在10%以上,专业承包企业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指标参照总承包企业执行;力争杜绝建筑施工、市政施工因工死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特大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一、深入实施综合治理,加大源头治本力度
一是严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机构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体系运转有效,否则取消申报资格。二是严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关。凡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安全岗位证书的,项目部未建立安全机构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三是严把安全(监督)措施备案关。市县区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认真核对建设单位提报的安全措施资料,并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实施押证制度。凡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书》。四是严把工程开工和安全防护设施报验关。工程开工前各监理单位依据主管部门批复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凡与资料不符的,要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发现施工单位私自开工的立即向负有该工程监督职能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施工阶段监理要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模板支撑、脚手架、基坑支护、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建筑施工10个安全分部分项的验收手续,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五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安全评价制度。各县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和《东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东建发〔2005〕170号)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机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综合能力等4个方面对所属企业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督促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凡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是依据部、省有关规定,结合东营实际研究出台《东营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从源头上解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严重不足的难题。二是强制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实行安全创优与招投标联动制度。凡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经理在投标评标时增加安全业绩分。四是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风险抵押金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着力加强安监体制和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安监队伍建设。〖HT3F〗一是明确和逐步健全完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监理单位管理、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参与、安监机构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二是出台《东营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从工程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到工程竣工报告批复整个过程中各参与单位的安全责任及安全职责的履行程序、安全管理、对参与单位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作出规定,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把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抓紧抓死,抓出成效,确保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四是建立社会监督和安全联络员制度。设立和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同时挑选一批熟悉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安全联络员,及时反映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实施层级监督管理制度。市建委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将对县区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监管措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强化督查考核措施,落实目标任务。〖HT3F〗一是层层分解,将目标任务落实到项目部。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开发区建设局、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施工企业要对照计划指标,尽快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的每一个建筑、市政施工企业,每一个项目部。二是严格督查考核制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建委将采取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开发区建设局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情况进行通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采取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的方式对直管企业进行督查和考核,凡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县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所属施工企业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强化对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强化对工程参建单位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建设工程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建筑安全标准化活动,树立一批机构健全,责任落实,管理先进的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和工地,带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的意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规定,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把农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五小设施标准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以解决。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今年创建安全文明工地,要突出安全防护标准化、设施工具化、现场环保化、生活设施宾馆化、施工管理人性化,丰富和提高安全文明工地的内涵。四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五、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深入开展起重伤害专项整治。严格起重机械拆装队伍的资质、安全许可制度的管理,杜绝不具备资格的队伍和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拆装活动;严格拆装方案的编制、审批、审查、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护与旁站监理制度,无方案或无编制审批签字、未经监理审查的、作业前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现场监护与旁站监理的,均不得进行拆装作业;严格验收制度,投入使用前企业安全科未组织验收和报验并未经监理人员复查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二是深入开展卸料平台、模板支撑系统失稳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方案编制审批审查和验收程序,强力推行工具式卸料平台,禁止使用落地及简易式卸料平台。未使用工具式卸料平台的取消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资格。三是加强对各类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乡)等安全薄弱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的专项整治,采取重点监控、约谈、告诫等多种强力措施严加监管,凡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工整改。四是开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施工高峰期的安全专项整治,促进行业和谐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落实不良行为公示制度
一是实行安全不良行为与承接工程挂钩。凡项目经理记入一般不良行为2次或严重不良行为1次,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扣市场行为分3分;项目经理有3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或2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公示期2倍时间内的投标资格。二是安全不良行为与评先树优挂钩。凡项目经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安全先进评选资格,所施工的工程一律取消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资格。三是把项目经理在岗在位情况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时(抽查、暗访等)1个月内项目经理有2次(含)以上不在岗在位的,一律记入一般不良行为1次,连续2个月内有4次(含)以上不在岗在位的,一律记入严重不良行为1次。
七、严格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市场准入,提高防护质量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建设部等3个部门联合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实行一门进出,确保施工现场使用合格产品;三是实行安全防护用具产品备案制度。凡取得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的生产厂家,其产品进入交易市场(施工现场)前,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进入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的产品,禁止在我市施工现场使用,防止搀假或假冒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四是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净化我市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市场。
八、查处重大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制凡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因工死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本市施工企业一律停止工程的招投标、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吊销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市外企业一律清出东营市建设市场,项目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进入东营市从事建筑活动,并提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要追究失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同时还要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颁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