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东营建设信息网 2008-09-08 14:28:05

                                 东建发〔2006〕302号

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各有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墙改与建筑节能政策,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发展迅速,走到了全省前列,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更好地完成2007年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股、室、站等)。

(二)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生产先进企业:
各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
(三)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使用先进开发企业:使用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从事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的标准条件

(一)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墙改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标准;
2、 严格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制度,为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做出突出贡献;
3、做好墙改与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加大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二)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生产先进企业
1、具有山东省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
2、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设备、计量及检验器具,设立实验室;
3、企业依法经营,并具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依据产品标准进行产品生产与出厂检验;
5、向使用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该批量的检验报告;
6、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使用先进开发企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墙改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标准;
2、按规定足额缴纳墙改基金;
3、在项目建设中严格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
4、在墙改与建筑节能方面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四)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墙改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标准,并自觉地应用于墙改节能工作实际;
2、具有较高的事业心,对本地、本单位墙改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
3、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
4、作风正派,廉洁勤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评选项目及数量(一)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个
(二)墙改与建筑节能产品生产先进企业: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4个
(三)墙改与建筑节能产品使用先进开发企业:使用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3个
(四)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8人

四、评选的办法、要求(一)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的评选: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应填写《2006年度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属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管理的单位,经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委;属市直管理的企业,直接报市建委。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应填写《2006年度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属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管理的,经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委;属市直管理的,直接报市建委。

(三)推荐材料务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06年度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06年度全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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