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发〔2007〕222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2007年10月16日,在西城春河加气站发生一起汽车气瓶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为认真吸取“10.16”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认识,严格管理
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吸取“10.16”爆炸事故教训,要以对党、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细、抓死、抓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查找和排除事故隐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关键部位要严格管理,严加防范,采取措施,保证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二、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
各燃气经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十个严禁”即:严禁给无证、无照车辆加气;严禁给私改、乱装、无资质证改装的车辆加气;严禁带人、带客加气;严禁给无生产许可证的气瓶加气;严禁给液化气钢瓶充装压缩天然气;严禁给天然气瓶组车加气;严禁给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加气;严禁给非压力容器充装压缩天然气;严禁在加气区域内动用明火;严禁无证人员从事天然气充装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培训,夯实基础
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检查的时机,搞好《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经营许可和用气安全常识的宣传。要把企业的安全宣传情况列入安全检查的重点,对宣传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履行《条例》等法规赋予的义务,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特别要强化入户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无缝隙覆盖,确保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要加强燃气行业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里将于11月份举办一期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企业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抓好内部职工培训,特别是要抓好对一线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应知应会能力和防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燃气管理 安全 紧急通知
抄送: 市安委会、市政府办公室、曹连杰副市长、陈兴銮副市长、崔建华副秘书长。
发:各燃气经营企业。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