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发〔2007〕243号
各县区建设局、东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2007年11月30日,省建设厅召开了全省清欠工作电视会议。会议通报批评了近期到省建设厅上访并未解决的案件,杨焕彩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市建委主任任思坤、市建委副主任张春栋分别就贯彻会议精神和做好我市清欠工作讲了具体意见。现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我市清欠工作实际,就做好贯彻落实全省清欠工作电视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的认识
自2003年年底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各县区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集中解决了一批欠拖不还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广大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拖欠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拖欠现象还没有根本杜绝,农民工投诉还时有发生,有些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体系仍不健全,以包代管、粗放式经营,留下了拖欠工资隐患,有的解决起来十分困难,清欠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元旦、春节临近,大量农民工将陆续返乡,有些隐性拖欠问题将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个别平时工作不扎实、不细致的县区,很可能会出现集中讨薪高峰,清欠形势不容乐观。从会议通报情况看,省厅5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上访案件中,涉及我市的案件有2起,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2008年元旦后,各级两会将相继召开,维护好社会稳定,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做好这一时期的清欠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区建设局一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情绪,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清欠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切实把清欠工作摆在当前的头等位置抓紧抓好,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
(一)继续开展清欠排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区结合我办转发的省清欠办《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验收专项行动,提前防范出现讨薪高峰的通知》要求,对本辖区的检查情况再作进一步梳理,已经检查完成的,要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没有检查完的,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凡是工资没有发放到位的,一律责令在12月中旬前足额支付。市清欠办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对拖欠投诉上访数量较多的县区、企业进行督查。各县区在1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清欠办。上报材料包括在建工程个数、面积、造价、涉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家数、涉及农民工人数及工资数额等。
(二)各级清欠机构要充实力量,认真接访,快速协调处理。 元旦、春节将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很有可能出现反弹,各级清欠机构要充实力量,完善程序、认真登记来电、来访,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对以前受理尚未结案的投诉举报,要进行排查梳理,确保问题尽快解决,坚决不能把隐患留到元旦、春节,更不能发生越级上访。要进一步完善拖欠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对拖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纠纷严重,单靠行政协调手段难以认定、解决的拖欠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渠道依法解决;对没有任何证据又拒不接受协调结果、拒不寻求法律支持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信访部门汇报,妥善研究解决措施。
(三)加强清欠工作情况调度和通报。 根据全省清欠工作电视会议要求,从12月1日起恢复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各县区要将每天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结案情况向市清欠办报告,特别是对上级转办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协调解决不力造成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由此酿成群体事件的县区要严肃处理。9月中旬我市实行的“周报制度”,个别县区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甚至漏报。从现在开始要充分认识到省厅部署的“日调度,周通报”制度的重要性,如再出现超时、漏报的将通报批评。
(四)市、县清欠机构要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充分发挥建设系统职能,努力解决拖欠工程款,缓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压力。 一要严格执行“双清”证明制度,对现有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二要召开当事人双方协调会,加大协调解决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严肃处理一批拖欠单位。 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或者因拖欠工资引发不良事件以及整改无效而多次发生拖欠问题的建筑业企业,各县区要在当地媒体公开曝光,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对其投标活动作出限制。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凡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如果经核查属实,一律要求其在2008年停业整顿。对因拖欠问题被通报或曝光的企业,要作为动态监管的重点对象,重新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等人员资格进行核查,达不到相应标准条件的,依法作出降级等处理,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三、进一步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
岁末年初是清欠问题集中发生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建设局要切实把清欠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历亲为,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各级清欠机构要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交通工具到位,清欠工作力度到位。各县区要对清欠形势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甚至还可能会酿成群体事件的拖欠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楚,积极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对本单位、本企业现有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是还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没有支付到位的,要立即筹措资金足额支付,确保让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工资,确保清欠问题件件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 清欠会议 贯彻 通知
抄报: 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政府办公室,陈兴銮副市长、崔建华副秘书长。
抄送:东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