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发〔2006〕173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委属有关单位、科室: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汛期,夏季汛期气温高,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多,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期。为加强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证广大建筑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把做好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汛期和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针对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方案,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暑、防汛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安全度夏。要全面落实夏季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保证抢险物资准备充足,抢险队伍落实到位,汛情信息畅通准确,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措施到位。要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深基坑的管理。夏季汛期雨水多,极易造成深基坑积水和基坑支护坍塌。所有深基坑必须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支护施工。平时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做好观测记录,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基坑周边所建的临时设施、堆放的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搬迁。能回填的基坑,要加快进度争取尽快回填完毕。
(二)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HT3F〗要严格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东建发〔2006〕95号)和《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建发〔2006〕167号)的各项规定,确保起重机械拆装、使用安全。重点做好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对存有事故隐患的起重机械设备,要立即暂停使用,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尤其要做好配电箱、用电设备的防雨措施、接地装置的设置,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试验,配电线路、设施的日常检查等工作。施工现场在大雨之前、大风天气时要全部停止供电、停止施工,雨后施工前,要由专业电工对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写出验收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的管理。〖HT3F〗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安全防范的重点是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畅通;立杆基础设置垫板和钢底座,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和剪刀撑,确保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要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扣件的连接情况、连墙件的设置与固定情况、排水措施的完善情况,该紧固的紧固,该增设的增设,该疏通的疏通,做到拉结有效,结构稳固,排水畅通。
(五)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管理。施工区及生活区办公室、宿舍、伙房等临建设施必须用轻质隔热夹心板或砌块、粉煤灰砖等建设,严禁使用其它质量低劣、使用周期短的各种板房。各施工企业要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临设是否牢固抗风,房顶是否严密不漏雨,四周是否排水畅通无积水。对离基坑过近、四周排水不畅通、破损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临设要坚决予以拆除;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维护和加固措施,提高临设牢固性,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必须确定一名工地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工地的日常防火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制定工地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落实好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伙房、宿舍、木工加工区等防火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以人为本,认真做好建筑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关心在高温下坚持工作的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落实好各项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一是要随时掌握天气和汛情预报,合理调配工人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的休息时间;二是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防暑降温物品,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防止高温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安全事故;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 、伙房、厕所、淋浴室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四是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等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是严禁高温作业,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时,应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四、严格值班,确保安全防汛信息畅通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要落实好安全防汛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安全责任,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或发生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确保紧急事件的及时处理。对未落实值班制度或未履行好值班职责,导致发生安全防汛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夏季 建筑 安全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安委会,市政府办公室,曹连杰副市长,陈兴銮副市长,胜利石油管理局基建处,外地建委驻东营办事处,中国石油大学规划建设处。
发:各施工,监理企业。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