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08-09-05 08:21:27
粤价协[2006]002号
 
 
各市造价站及有关管理机构:
    根据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70号),以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现就有关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
1、学习时间安排为24学时(学习按专业分别安排);
2、学习内容:
(1)(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编制技术报告》;
(2)(2006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工程造价软件(经省总站测评合格)。
二、造价员继续教育由省工程造价协会负责,各市造价站及有关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组织实施;省直属单位造价员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直接组织实施。
三、各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由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同各市造价站及有关管理机构举办,并由省工程造价协会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中记录。
四、各市举办学习班收费标准,根据各地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五、请各市做好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将附表填写后报送省工程造价协会。
 
附表:< src="/UpLoadFolder/2008\09\05\doc.gif" border=0>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doc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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