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造函[2003]313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公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审核结果的通知》(建标经[2003]57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市将发现的不符合《计价规范》和省综合定额规定的造价软件及其应用情况及时反馈我站。未通过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审核的《计价规范》应用软件请按规定要求向我站提出申请。
附件:关于公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审核结果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