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造函[2003]318号
各省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商请推荐申报建筑工程造价类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的函》(穗司函[2003]154号)的精神,我站拟择优推荐5至7家专营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向广州市司法局申报设立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需申请的单位请在2004年2月16日前向我站提出书面申请和查询司法部门有关文件。
地 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13楼/邮编510040
联系电话:020-83643332
联 系 人:叶巧昌。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