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认定结果的公告(粤建公告[2006]1号)

来源: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08-09-05 08:13:26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我厅对全省5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公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对通过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请自公告日起一个星期内,携原认定证书到我厅换领新的证书。对公告尚未通过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属注册人员未变更注册、人员社保资料不齐、单位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请于7月13日以前补正及补正其他有关材料,报我厅勘察设计处补充审查审定。逾期未补正的,将取消审查机构资格。

    附:1.已通过转正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表

        2.尚未通过转正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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