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我厅对全省5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公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对通过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请自公告日起一个星期内,携原认定证书到我厅换领新的证书。对公告尚未通过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属注册人员未变更注册、人员社保资料不齐、单位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请于7月13日以前补正及补正其他有关材料,报我厅勘察设计处补充审查审定。逾期未补正的,将取消审查机构资格。
附:1.已通过转正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