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的函

来源: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08-09-05 08:09:57

粤建价函[2003]315号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标造函[2002]27号)的精神,为了方便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的分支机构在驻地外开展业务的需要,我厅对下列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了初审(后附),经研究,认为符合要求,同意申请增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并请在副本中注明允许承接业务的相应的城市范围,请审核(申报材料附后)。

    1、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2、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3、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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