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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资质中遇到有关几方面的问题,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考虑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大家关心的几个主要问题答复在未接到其它上级文件规定时,暂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关于申请资质时的人员问题
1、关于高级或中级工程师人数的要求
按照部令要求,检测机构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时应具有高级或中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申请每一个专项检测资质时应具有高级或中级工程师各不少于4人。检测机构同时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专项检测资质时,高级或中级工程师人员不能交叉重复。同时申请两项以上专项检测资质的高级或中级工程师人员不能交叉重复。
2、关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要求
检测机构同时申请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和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时,部令所要求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能交叉重复,即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应为二人。
3、检测机构中,高级或中级工程师及注册工程师是否需要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问题,若高级或中级工程师及注册工程师签署检测报告,则必须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否则,可不参加考核。
4、检测机构申请资质时的人员要求
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技术人员培训的专业范围应涵盖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的项目,符合开展检测工作的实际需要”。
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其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同时部令附件一规定的每个项目不得少于2人。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桩承载力、锚杆锁定力等4项,每项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人员应不少于2人。考虑到人员考核项目的交叉及以后开展检测业务的需要,同时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专项检测资质的机构,以及同时申请两项以上专项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每项专项检测资质时,取得相应《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人数不得少于4人。
5、检测人员准考证正面为检测人员基本信息及照片,背面为考场规则,必须采用双面打印机。
6、资质申请材料中的检测人员以其18位身份证号码作为在《省建设检测管理系统》中的身份唯一性识别码,主要仪器设备以其生产厂家与出厂编号作为仪器设备的唯一性识别码;其中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号已在考核报名时采集进系统数据库。各检测机构必须正确登记人员、仪器设备相关信息,以免无法录入《省检测管理系统》。
7、检测人员考核时,各部分内容在考试试卷中时所占的比例约为:
(1)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0%
(2)相关检测专业基础知识 20%
(3)国家、省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0%
(4)相关检测方法、步骤及仪器设备操作方法 30%
8、关于外加剂检测计量认证项目的增项
许多检测机构询问外加剂检测计量认证项目的增项时的要求,检测资质申请时暂不做检测参数要求,检测机构按照通过计量认证的参数开展检测业务,不得超范围检测。否则,按相应规定处理。
9、检测人员考核参考大纲请见山东省建筑业网(www.sdjzy.com.cn)。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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