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园林行业开展 “园丁杯”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枣庄建设信息网 2008-09-04 14:49:15
枣建城字[2008]18号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08-5-23 点击次数:121
 


 
 
 
各区(市)建设局、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管理水平,增强园林绿化行业活力与竞争力,推动行业内部交流,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促进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市建委决定自今年起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开展 “园丁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发展道路,积极配合我市“五城同创”工作,大力实施园林骨干工程、精品工程建设,努力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质量。通过“园丁杯”奖评选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各设计、建设、施工单位对园林绿化工作的认识,加大对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的投入,提升园林绿化行业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水平,培植一批精品工程、样板项目,以此推动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园林城市创建奠定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奖项设立
本活动共设立四个奖项:
1、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
2、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
3、枣庄市园林工程设计艺术“园丁杯”奖。
4、枣庄市花卉盆景艺术“园丁杯”奖。
今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和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两个奖项的评选。
(二)参评范围
1、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已竣工2年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申报主体为承担该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
2、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施养护管理2年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申报主体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项目养护管理实施单位。
3、枣庄市园林工程设计艺术“园丁杯”奖和枣庄市花卉盆景艺术“园丁杯”奖参评范围另行通知。
三、活动安排
(一)申报时间
“园丁杯”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年5月份项目单位集中申报。
(二)申报材料
按附件《考评办法》的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三)评选
为确保“园丁杯”将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市建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评,报委领导审定后确定获奖项目。
(四)表彰
每年年底或年初市建委组织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获奖单位命名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枣庄市园林行业“园丁杯”奖是我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及花卉盆景创作质量水平的最高奖,是全市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和园艺工程技术人员获奖评先的重要依据,是参加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加分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使之真正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要积极参与,切实抓好落实。
附:1、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考评办法
    2、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考评细则
3、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考评办法
4、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考评细则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
考评办法
为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创建精品工程,促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外部竞争力,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申报范围
(一)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求,绿化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二)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已竣工2年以上、建设单位(甲方)已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三)工程竣工后已经过一个管护期后交付使用的园林绿化工程。
二、申报时间
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5月份申报。
三、申报程序
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的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园林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项目经项目所在地区(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委。
四、申报材料
(一)填报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建设单位(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自检报告。
(三)工程完工后效果图片5--10张(尺寸7吋)。
(四)园林绿化工程基本情况介绍
(四)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
五、考核程序
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考评采用打分制,由市建委组织考核。
(一)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二)市建委组织考核组对初审合格项目按照《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评选标准》进行实地考评。考评内容主要有施工单位情况介绍、审查资料、实地考察、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等内容。考核组根据考评情况提出考评意见。
(三)对通过资料和实地考评的项目在枣庄市建设信息网上公示。
(四)公示期满后,市建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命名表彰。
本办法由市建委城建科负责解释。
 
 
附件2:
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考评细则
内容
项目
项目要点
检查方式
分值
分项分值
一
工程资料文件
 
1、施工图
听汇报
查资料
 
30
2
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
4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标准、自检报告
2
4、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图纸会审文件,设计变更签证;
2
5、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环节及效果资料(含植物景观照片、效果图);
4
6、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图象资料和文字说明.
4
7、竣工图完备与实际效果相符,工程决算资料完整并经过审计.
6
8、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优良.
6
二施工情况
土方工程
1、图纸完备,有合理的竖向设计图,土方尽可能平衡;
审查图纸文件实地考察
8
1
2、创造丰富的起伏地形,空间围合与划分合理,顺自然之势宜山则山,宜水则水.不矫揉造作.
1.5
3、排水良好,地下工程牢固,无塌陷、断裂.
2
4、施工方案科学完整,操作规范,表层种植土深度、土质符合要求,满足种植生长需要;
1.5
5、实景效果:山水、峰峦、坡、河、湖、泉、瀑布等布局、尺度合理,符合工程质量和艺术造型设计的要求.
2
二施工情况
水景工程
1、设计图纸、施工图纸齐全;
审查图纸文件实地考察
6
0.5
2、喷泉:视域和视距设计合理的.垂直视角300,水平视角450为好.视距为喷高的3倍,水平景宽的1.2倍为宜;
0.5
3、静水中增加水生植物,观赏鱼、山石、小品等,丰富景观,赏心悦目;
0.5
4、水有来源,有去处,采用循环水、有进出口、电源、水泵、水下照明、配电室、控制开关配置齐全,符合安全与美观要求,注重节能;
0.5
5、池、岸无坍塌、冻胀、浮托、防滑、符合防渗防滑要求;
1
6、未出现地基下沉、管道折裂或变形现象;
1
7、实景效果:形式与环境相协调,充分利用形、光、声等因素,相互渗透、形成较好意境效果.
2
山石工程
1、图纸规范:总平面图包括等高线、山路、悬崖、峰峦、水体、构筑物等的高程,立面图包括山形轮廓、立面形状,各部分之比例,尺度及竖向变化,基础结构图、山体结构图、管线图、种植池位置、尺寸、比例完善合理.
审查图纸文件实地考察
6
1
2、基础、山体和山峰三大部分精心施工,安全可靠:基础稳固,能够根据地耐力及承重情况,选用不同的结构形式(混凝土或块石浆砌);山石接缝合理稳固,石质统一、形状大小、纹理、色泽、自然合理.
2
3、自然置石合理、美观,石质、石性、体量与种植景观协调.
1
4、实景效果:主次分明,脉络清晰、结构完整,合自然之理,配置有丰富的植物材料,相辅相承,浑然一体,与周围环境协调.
2
二施工情况
道路广场工程
1、图纸规范
审查图纸文件实地考察
14
1
2、地面平整,避免凹凸不平.接茬衔接良好,铺装牢固.备有排水孔和伸缩缝.无断裂、塌陷.基础无下沉、折裂、变形;
2
3、排水良好,无积水;
1
4、路面不滑,行走安全;
2
5、结合地形、因地制宜,设足够的休息服务设施;
2
6、广场、道路的铺装采取透水性铺装材料;
1
7、广场有较高的绿地率,绿地率在60%以上;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的空间;
2
8、实景效果:道路布局合理,施工精良美观,广场的建筑、树木、山体等多种景物构成围合空间合理,具有一定特色,形成良好的艺术效果和优美环境.
3
建筑小品
1、具有建筑小品的设计平面、立面、剖面图、鸟瞰图、透视图;
审查图纸文件实地考察
7
1
2、具有工程结构图说明书、管线分布图;
1
3、施工精细,表层处理及所配附件做工精良,有美感.
2.5
4、实景效果:以人为本,设计合理,位置、体量、色彩、造型合理,与周围环境协调,质量验收合格;
2.5
二施工情况
绿化工程
1、植物配置图及环境设计图按实际距离标注园林植物品种、数量比例1:100-1:500.重点树丛、花坛等可局部放大.
审查图纸文件实地考察
24
1.5
2、施工中保留了原有的大树及古树名木;
2
3、提倡节水型绿化,科学配置,选择生长健壮、根深冠大,遮荫效果好,抗病虫害性的树种.减少大草坪、大模纹的种植方式,植物配置合理,景观效果丰富自然;
1.5
4、绿化树种选择能够按照“适地适树”原则 ,以“乡土树种”为主 ,体现“物种多样性” ,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搭配合理;
3
5、植物配置乔、灌、藤、花、草结合合理,具有丰富的季相变化和良好的生态效果;
2
6、乔、灌木、草坪等其它地被植物,符合种植面积在绿地总面积的70%左右;
2
7、落叶乔木选用胸径不低于7-10厘米规格的苗木;常绿乔木选用高度不低于2.5米规格的苗木.总体上以乔木为骨架,复层配置,增加绿量.树种选择丰富,重点突出其景观和遮荫功效;
2
8、采用了占地少的立体绿化,如:花架、棚架、长廊、拱门、墙面等绿化;
2
9、绿地中设有节水型喷灌设施;
2
10、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地被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斑秃现象;
2
11、实景效果:日常养护管理到位,植物生长茂盛,无病虫害,无缺株断垄现象,修剪造型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景观效果的总体印象
考察
5
5
说明:1、枣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园丁杯”奖评选标准包括“工程资料文件”、“工程情况”两个方面,检查的项目共48项。
2、标准满分为100分,工程资料文件30分,工程情况70分。
3、“工程资料文件”如缺项扣原分值,工程中如没有水景或山石工程等内容,按实有项目打分,再按100折算为实际得分。
 
附件3:
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
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确保绿化成果,增强观赏性,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单位重视绿化后期养护管理,规范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申报范围
(一)在枣庄规划区范围内建成并经建设方验收后交付养护管理2年以上、绿化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二)由园林管理部门专业队伍管养的或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企业承包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二、申报时间
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5月份申报。
三、申报程序
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申报单位所申报的养护管理项目,经项目所在地区(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委。
四、申报材料
(一)填报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必须有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区(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的养护管理项目的总结性报告及自检报告各一式三份。
(三)养护管理效果图片5--10张(尺寸7吋)。
申报书面材料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五、考核程序
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考核采取百分考核制,市建委组织考评。
(一)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二)由市建委组织考核组对初审合格项目按照《枣庄市“园丁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实地考评。考评内容主要有:听取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审查资料、实地考察、听取项目业主单位意见等内容。
3、对通过资料和实地考评的项目将在枣庄市建设信息网上公示。
4、公示期满后,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进行表彰。
六、工程复查
对已获得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称号的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现养护管理质量不达标准,绿化面貌破坏严重,观赏效果明显变差,市建委将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鉴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问题较严重的,将取消该项目的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 奖称号,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本办法由市建委城建科负责解释。
 
附件4:
枣庄市园林设施养护管理“园丁杯”奖
考评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项目要点
分项分值
1
组织制度
15
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规章制度,养护管理标准明确公示。
5
管护台帐或检查记录清楚存档,有据可查 。
5
养护资金落实
5
2
植物长势与补植
10
植物死亡
乔木20cm以上每株扣
1-5
20cm以下每株扣
1
花灌木与球类植物每株扣
1
绿篱每米扣
0.1
模纹每平方米扣
0.2
地被、草花、草坪每平方米扣
0.1
死株
未清理每株
0.5
有枯枝、断枝每处扣                  
0.2
长势不佳
树木每株扣
0.1--0.5
灌木每株扣
0.1
色块每平方米扣
0.1
绿篱每米扣
0.1
草坪每10平方米扣
0.1
2
植物长势与补植
10
叶片枯黄脱落
树木每株扣
0.2
模纹每平方米扣
0.1
绿篱每米扣
0.1
草坪大于10平方米每平方米扣
0.1
树木歪斜每株扣
0.2
其他未达到长势标准要求的,分别酌情扣分
 
毁坏的苗木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植或修复扣
1--3
3
修剪与整形
15
绿篱、模纹应带线修剪,长期保持顶
平边齐线直,顶部高差±1cm,立面凹凸>±2cm,每处不合格扣
0.2
树木孽条超过10cm,每株扣
0.1
修剪不及时
乔木、灌木每10株扣
0.1
绿篱每10米扣
0.1
模纹每10平方米扣
0.1
球类每株扣
0.1
4
草坪养护与修剪
8
草坪修剪不及时每100平方米扣
0.2
草坪边角没有剪除每处扣
0.2
修剪下的草屑未清理干净每处扣
0.2
草坪与树木、花草、模纹 低脚土沟
(分隔沟)每少10米扣
0.1
斑秃面积超过0.2平方米每处扣
0.1
斑秃面积超过0.5平方米每处扣
0.3
草坪积水面积大于2平方米,每处扣
1
5
行道树养护与修剪
5
修剪后留有枯枝、病虫枝、丛生枝等每枝扣
0.5
修剪后留有树桩的每枝扣
1
补植苗木浇水不及时造成死株,每株扣
1
倾斜每株扣
0.5
6
除草
10
绿地内发现杂草
绿篱每10米扣
0.1
模纹、草坪每10平方米扣
0.1
背景林杂草高度超过30cm,每10 平方米扣
0.1
7
植物保护
15
病虫害症状超过标准
树木每株扣 
1
模纹每平方米扣
0.2
绿篱每米扣
0.2
草坪每10平方米扣
0.2
同时有2种病虫害时双倍扣分
 
高大乔木防风
树木有倾斜现象的每株扣
1
倒伏的每株扣
2
对大树体扎勒物、伤口及时处理,修剪后消毒,涂保护剂,发现树洞及时修补,未做处理或处理不到位每株扣
2
树木冬季应及时涂白,涂白不合格每10株扣 
0.1
发现有损绿(如放牧等)、毁绿、占用绿地(含庄稼或蔬菜)现象未及时有效制止并未上报的扣
5
绿地内雨后积水24小时未排除的每处扣
1--2
8
卫生保洁
12
绿地、路面发现垃圾、杂物、干枝、   树挂、石砾土块(粒径大于5cm)、冲积物等每处扣
1
沟边、空地等杂草高度超过30cm,每处扣
0.1
所除杂草、垃圾乱堆乱放或投入排水设施或当天垃圾、杂草未清运,每处扣
2
焚烧垃圾,每次扣
2
路面植物修剪下的枝叶超过100米或未及时清理干净,每处扣                                            
0.5
桥栏、路灯杆、景石及其他设施不洁净每处扣                                                                        
0.1
9
安全文明作业
10
路面绿化养护作业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
路面绿化养护作业和保洁人员未佩带安全标志每人扣
1
其他作业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的每项扣
1
园林配套设施保存不完整,有遭到破坏被盗现象的扣                                        
5
10
说明
考评采取扣分制,总分为100分,各分项扣分之和最高不超过各项总分,以最终得分按高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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