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枣庄建设信息网 2008-09-04 14:47:52
发表单位:工程科 发表时间:2007-6-21 点击次数:357
 


 

  
  枣建工字〔2007〕16号
  
  
  关于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暨建筑业工作座谈会议要求,5月份组织了全市施工现场检查活动。在区(市)检查及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建委组成检查组,于5月21日至30日对各区(市)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是针对2006年以来工程投资在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在建工程。检查活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5月14~18日为自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排查,找出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改正;5月21日开始,市检查组对各区(市)的在建工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工程质量,主要数据实测实量、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治理质量通病措施落实等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主要包括脚手架、安全网、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临边洞口的防护和临时设施建设等情况;三是建设程序和劳务用工,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手续履行、工程承发包、劳务分包、劳务用工、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
  检查发现,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特别是把迎接本次检查作为规范促进本辖区建筑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准备,各区(市)政府分管区(市)长及建设局主要领导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中也抽出时间参加检查,使整个检查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从各区(市)建设局的汇报和本次检查结果情况看:各级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在贯彻落实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暨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多数区(市)基本能够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办理有关手续,从规划许可、项目招标投标到工程承发包整个过程均能体现出建设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工程质量逐步提高,从被查工程的实测实量数据看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现浇板、墙体的实体质量和观感效果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特别是现浇混凝土质量在近几年推广使用竹胶大模板工艺后,砼强度和表面平整度均有较大改善,施工现场准确的计量配比更加保证了砼的强度。施工安全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较往年大幅度提高,随机抽查的24个项目均能满足或基本满足安全施工要求、脚手架搭设基本规范,安全网数量基本到位,杜绝了过去常见的“光腚楼”现象;绝大多数工程按照施工用电规范采用三项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只有少数工地使用了三项四线供电系统,用电安全隐患基本消除;自2003年推广应用国标塔吊以来,全市施工现场基本杜绝了井架式非标塔吊,所有工地的起重机械四限位两保险装置基本齐全,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有效;临时办公和生活设施基本到位,施工道路规划合理,砼和石硝道路基本能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七牌二图均能在明显位置定型化设置,部分施工现场悬挂的“三不伤害”宣传标语,处处体现了建筑业的良好形象。施工企业内部承发包机制逐步健全,多数二级以上企业内部成立或组建了劳务作业公司,从工程总承包到专业承包、劳务作业分包逐渐形成了良好的内部管理体制,对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提高企业效益等都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被检查的工地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劳务用工和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滕州市建设局和建工局不断加大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各施工工地均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稳中有升,监管水平仍处于全市前列;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山亭区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方面较往年有较大进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较往年提高幅度较大,山亭梅园小区工程开展了争创“双优”活动,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但整个建筑市场秩序不容乐观,个别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不按建筑市场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转包、挂靠,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设计、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时有发生,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在一些工地得不到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安全技术资料可操作性、真实性、指导性差,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由薛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建设、薛城区房屋建筑公司施工、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薛城区工程监理部监理的薛城某住宅小区工程未办理任何工程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设计且使用了无证厂家生产的不合格建筑材料,致使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薛城区房屋建筑公司在市建委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后,仍强行施工,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由枣庄景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中国轻工建设集团公司施工、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市中区工程监理部监理的市中区某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企业出卖资质、未办理入枣备案手续,中标项目经理门阅闻擅自转包给宗兆奇,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由山东天龙针织有限公司建设、山亭区建筑设计院设计,在峄城区建设的枣庄天龙大酒店工程未进行地质勘察擅自进行施工图设计,未订立设计合同,图签使用不规范,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出图施工,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
  检查中发现峄城区年度内开工建设的所有工程,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市场管理较差。
  三、检查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第七款、第五十七条、《枣庄市建筑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给予建设单位薛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全市通报批评;给予施工单位薛城区房屋建筑公司暂停承接新工程资格一年的处罚;给予监理单位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薛城区工程监理部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5分的处罚;市建管局将提请省建管局对薛城区房屋建筑公司做出进一步处理,给予该住宅小区工程1#楼项目经理董隆永、2#楼项目经理刘浩、3#楼项目经理李广河和4#楼项目经理苏振坤吊销项目经理证书的处罚,同时责成薛城区房屋建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部更换上述4幢住宅楼的项目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枣庄市建筑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给予施工单位中国轻工建设集团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待该工程完工后视情况将做进一步处理或清出枣庄市建筑市场;给予项目经理门阅闻、宗兆奇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的处罚;给予监理单位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市中区工程监理部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和《枣庄市勘察设计单位(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之规定,给予山亭区建筑设计院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的处罚。
  四、几点要求
  1、根据以上问题和意见,薛城区、市中区和峄城区建设局要分别对上述三个项目加大监管力度,提出各自处理意见,并于2007年6月25日前报市建委工程建设科。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要加强对各区工程监理部的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理水平。
  2、各区(市)建设局(建工局)要根据自查和市建委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全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暨建筑业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违法警示和执法联动“三项机制”建设,对所有的建设工程实行全方位、流动式、不间断的监督检查,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并将本次检查中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市建委工程科。
  3、各区(市)建设局(建工局)要结合本区(市)的工作实际,按照2007年全市建筑业“整顿、规范、发展、提高”的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开展施工队伍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专项整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保障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全力推进全市建筑业平安和谐健康发展。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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