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有关规定,经审核,安宝华等566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河北省建设执业信息网(www.hebz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31号五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908200 联系传真:0311-87908204 附件:1、安宝华等 5669 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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