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冀人考发[2005]20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建设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以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岩土[2005]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23日举行,请各地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2]60号)的规定执行。各市建设局负责报名资格的预审工作,并于7月中旬前将报名材料和汇总表(附件6)以及按汇总表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一并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统一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1张两寸近期免冠彩照。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信息库、相关材料及考务费于8月中旬统一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省人事考试中心职考处于8月30日前完成考场安排、准考证发放等工作。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四、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第一天的专业知识和第二天的专业案例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用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草稿纸规格为16开普通白纸,数量应满足考生要求,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合,《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计算过程,具体的作答及平分操作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案例考试与评分方法》(附件3)的规定进行。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市建设局在报名资格预审时请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印发给考生。 七、根据有关规定,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八、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的规定执行,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520元,报名费每人lO元。以上费用由各市建设局收齐后,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九、考务操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人发[2001]52号)的规定执行。 十、考试材料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事项,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 作计划 2、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 名表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案例考试与 评分方法 4、200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 试考生须知 5、2005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试卷预订单 6、2005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 考人员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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