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人考发〔2006〕 20号 各市建设局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35号),《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37号),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 [2006]9号)以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 [2006]1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以下简称土木工程师、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24日举行,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考试报名组织工作至7月上旬结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 三、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2〕60号),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人发〔2003〕24号、人发〔2003〕25号、人发〔2003〕26号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冀人发[2003]38号)和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人事部 建设部 交通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3]39号)的规定执行。各市建设局负责报名资格的预审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汇总表(附件6)以及按汇总表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一并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统一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1张两寸近期免冠彩照。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盖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人事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相关材料及考务费于7月28日前统一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于8月13日前完成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及试卷预订等工作。 四、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编码为: 五、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案例考试的考试与评分方法》(附件3)的规定进行。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各市建设局在报名资格预审时请将本文件附件及时印发给考生。具体发放要求如下:
注: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以2005年12月31日前的最新版本为准。 七、根据有关规定,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八、收费标准: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的规定执行,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5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暂按基础考试为两科,每人每科70元,共14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00元,共400元;报名费每人10元的标准执行。 以上费用由各市建设局收齐后,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九、考试材料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事项,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 1、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6年度注册 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案例考试的考试与评分方法 4、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5、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规范变更表 7、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新增标准规范表 8、注册 工程师 考试2006年度试卷预订单 9、注册 工程师 考试2006年度报考人员汇总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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