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征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情况意见的通知》(粤建造函[2007]059号)的精神,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装修装饰工程计价依据》实施以来,根据反应的情况,省总站准备编写相关问题解答,请各有关单位将在执行计价依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需反映的意见,于2007年5月15日前上报我站,由我站汇总后上报省总站。
联系电话:0756--222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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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