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办〔2008〕3号

来源:珠海建设信息网 2008-09-02 11:04:57

 

关于切实加强市建设局系统文件管理的通知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建设局系统文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复印、传真、上网等方式将我局印发的各类文件外传;确有需要的,必须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文件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尤其对涉及秘密、敏感问题、内部会议纪要、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严格加强管理,切实防止发生泄密、引发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对凡是因不遵守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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