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建建〔2006〕54号

来源:珠海建设信息网 2008-09-02 10:47:36

 

关于公布2005年度监理单位

量化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珠府建[2002]370号)精神,现将2005年度监理单位量化考核结果(详见附表)予以公布,并通报如下:

一、给予本市监理单位排序在前3名的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城市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表扬。

二、给予市外监理单位排序在前3名的广东华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同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表扬。

三、给予本市监理单位排序在后2名的珠海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诚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建议广东省建设厅不予办理资质升级和增项手续。

四、给予市外监理单位排序在后2名的广州市南沙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广州中大建设监理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自公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政府工程的投标,并建议建设单位不接受其投标报名或直接承揽工程任务。

希望受表扬监理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保持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争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工地)工作再立新功。全市各监理单位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落实制度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严格管理的经验和争先创优的具体行动,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希望受批评监理单位要认真汲取教训,向先进单位学习,振奋精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正确认识建设领域承担的社会责任,尽到义务,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共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附件:2005年度监理单位量化考核结果汇总表

 

 

珠海市建设局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抄送:省建设厅建管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各区、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质检站。

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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