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二级建造师

来源:阳江市人事考试网 2008-03-24 00:00:00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文件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粤人发〔2008〕74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 (建委),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2007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参考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

二OO八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4号),2007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5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6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房屋建筑工程

均为120分

72分

公路工程

72分

水利水电工程

72分

电力工程

72分

矿山工程

72分

冶炼工程

72分

石油化工工程

72分

市政公用工程

72分

机电安装工程

72分

装饰装修工程

72分

建筑工程

72分

矿业工程

72分

机电工程

72分

    二、2007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4688人(含两年累计全部科目合格),核发合格证书;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增考其它专业的考试合格人员419人,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全部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上,网址:www.gdrst.gov.cn。
    三、考生可在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有关人员材料于4月25日前直接报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做好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附件: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发证人员名单(略)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通知


  抄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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