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暂停闽侯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在我市承接工程业务的通知(厦建工〔2007〕141号)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08-08-28 10:23:21
闽侯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9 日上午 10 : 00 左右,由闽侯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厦华高新(翔安)宿舍区工地发生一起事故,一人死亡; 2007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 : 20 左右,由福建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特房 · 美地雅登 1 标段工地发生一起事故,一人死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你们四家公司在我市参加建筑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待事故调查清楚后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进一步处理。请你们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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