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荣成市建设局出台新规记录企业不良行为

来源:厦门建筑信息网 2008-08-21 16:43:13
 
  近日,山东省荣成市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暂行规定》的文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个人实行信誉档案管理,专门记录各参建单位或个人的不良行为,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违反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等七大类行为进行扣分,由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不良行为记录通知单”进入微机进行累计。扣分超过5分,进入“黄牌警示”阶段,该企业列为“黄牌警示单位”,将向社会进行通告公示,提请内部整治,并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当扣分超过10分,进入“红牌处理”阶段,该企业列入“红牌警示单位”。

  除进行上述处理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其招投标资格,并报请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年审时不予合格。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不良行为记录的扣分直接进入招投标评分系统。





——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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