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亲民型执法队伍,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近日作出决定,对于应适用一般程序处罚以下的违法违章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宣传教育不到位,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对于“宣传教育不到位不处罚”,大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解释是:将执法工作中心前置,让更多的群众知法、守法,变过去的违法违章事后被动接受处罚为事前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同执法相对人之间的隔阂与误解,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难的问题。
为了确保宣传教育到位,他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公示执法工作重点。大连先后召开了规划、土地、建筑市场、房地产、城建、公用事业管理等的执法公示会,介绍执法局的主体执法资格、职责范围以及今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二是广泛宣传城管法规。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全面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提前送达批办须知。城管局向200余家房地产开发商送达了“房地产开发经营须知”,详细介绍了房屋销售的法定程序和办理相关手续的办法。四是划片签约落定“包保”。按责任区召开沿街各商家负责人座谈会,并按“门前五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五是限期督办相关事宜。
——摘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