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南岸区劳动监察队和区建委,联合召集辖区建筑单位的老总,就拖欠工资问题敲警钟。
据介绍,为杜绝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过去每到岁末年初,南岸区劳动监察队都会到区内各建筑工地挨家挨户“打招呼”。这次采取集中方式,主要是进行专项检查总动员,希望各建筑施工单位尽快自查自纠。
南岸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渝劳社办发[2001]228号文件规定,凡发包给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其他单位或自然人的,则其他单位或自然人使用的人员与发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若资格不符的个体包工头克扣、拖欠工资,甚至卷款“潜逃”,导致工人劳动得不到报酬的,发包方同样要承担责任。
——摘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