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缴交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的义务。按《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各专业委员会不能重复收取会费,且经费不足的部分由协会拨给。经研究决定,本年度上交会费的标准按每家会员单位上年度(2004年度)建筑业总产值的万分之零点七收取,且最高不超5000元,最低不少于500元,希各会员单位支持,并按时缴交会员费。请你单位于9月30日前上交2005年度会费 元。
收款人: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开户行:厦门市工商银行禾祥西分理处
帐 号:4100022509024902983
联系人:杨慧玲 电话:2229405、2230052
2005年8月11日
主题词:建筑行业 缴交 会费 通知
主送:各会员单位
抄送:市建设与管理局、市民政局社团办、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 共印450份(存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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