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事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建筑企业开展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初级技术资格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厦人[2004] 126号文)及《关于开展2004年度建筑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工程技术人员晋升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理论考试的通知》(厦建职[2004]4号)等规定和要求,能力考核由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共同组织行业专家对理论考试通过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能力考核具体委托建筑行业协会、装饰协会、材料协会、园林景观协会、物业协会、制冷空调协会负责操作)的精神,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按文件要求取得基础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
二、应提交材料
1、《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理论考试及能力考核审批表》(一式一份);
2、《不具备规定学历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五份),表格于“厦门建设信息网”http://www.xmjs.gov.cns首页的“执业资格”栏中下载;
3、理论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填表和书面总结材料,均需用钢笔或水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并签有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三、考核评议组织、程序
1、根据市建设与管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由我会受理相关人员能力考核申报的具体工作。
2、成立考核评审小组,由相关专家5—7人组成。
3、考核评议內容: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
4、考核评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9月12日之前申报人员应按“第二条”的要求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市协会秘书处(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103室),联系人:陈幼穆,电话:2230052。9月下旬考核评议工作完成。
2005年8月29日
主题词:建筑行业 初级技术职务 资格能力 考核评议
主送:各有关单位
抄送:市建设与管理局 网上发布(存2份)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0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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