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切实履行工程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使施工安全监管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广州市建委近日发出通知(穗建筑[2006]102号),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考核工作。
据悉,广州市建委每年将省建设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市建设(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行目标考核和管理。
据了解,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按两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考核档次。一是对被考核人责任区域(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考核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结合被考核人责任区域(范围)内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考核施工安全管理效果。年度考核以两次半年考核平均得分确定考核档次。广州市建委将半年和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对各考核档次人员分别给予奖惩。
——《广州市建委》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