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02]117号)文精神,为做好我市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就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闽建人[2002]117号文规定的学历、资历。
2、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备案(用A4纸复印,每个证书单独复印)。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须贴本人一寸照片,并另附同底一寸照片二张、两寸照片一张。
3、报名表格于2003年1月10日前到市建设与管理局科技处购取。
4、福建省职称(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中区位号码信息点需用2B铅笔填涂。
二、报考程序
报名时,报考人员先将申报材料送报名处初审,初审合格后,将考务费、报名费汇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帐户,再将申报材料连同汇款单复印件一并交报名处(未交考务费、报名费者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将拒收其申报材料)。
三、报名时间:2003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厦门4楼办公大厅(禾祥西路68号光华大厦)
附件:闽建人[2002]117号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