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建成生态城市

来源:厦门建筑信息网 2008-08-21 16:19:57

建设步骤 分三阶段推进
  根据市环保局牵头的课题组完成的《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调研报告》,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是:坚持可持续发展作为海湾型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惟一原则,将我市建设成生态效益型经济发达、城乡人居环境优美舒适、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城市。按照生态规律和市场规律进行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突出海湾型生态城市的特色,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实现城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市力争用10年的时间,分三阶段把我市基本建成海湾型生态城市。第一阶段(2003-2005年)是启动阶段,集中力量构筑本岛生态城市的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和城市面貌的整治;第二阶段(2006-2009年)是全面实施阶段,向环西海域和环东海域两翼的城市群推动,加快城市次中心的生态城市建设;第三阶段(2010-2012年)是提高阶段,初步形成由厦门本岛和周边城市群组成的生态城市格局。

  建设策略 整治与保护并举
为了符合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我市在建设海湾型城市过程中,工业污染防治将作出重大调整与转变:坚持以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现代化改造,逐步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从源头上减少环境的压力。与此同时,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使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都得到无害化与资源化综合处理,对水、大气和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随着我国加入WTO,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成了必然趋势。我市今后将更加重视对农村、农业和自然等生态的保护,按照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的要求,对同安原有生态农业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提高生态示范建设的质量标准,引导农民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遏制人为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为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海洋是厦门最大的优势,也是厦门生存与发展的命脉。在建设海湾型生态城市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海洋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努力建立起海洋资源集约化开发、可持续利用的机制,使海洋经济立足于科技进步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海洋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同提高。

声音
保持优势
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厦门没有出现“经济发展了,钱多了,而环境恶劣了”的局面,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有所改善。前一段时间经济日报评出的城市综合竞争力评比,厦门排在了第5位,其中,环境竞争力的贡献功不可没,这也是厦门与其他地区相比的优势所在。
此次海湾型城市发展调研中的环保部分,充分注意到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结合,提出了一些前瞻性、指导性的解决办法,因此,经过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到2012年必将初步建成海湾型生态城市。

                   ——市环保局局长 谢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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