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恢复集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通知厦建工〔2006〕21号

来源:厦门建筑信息网 2008-08-21 15:42:32
厦门市集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5年“11·19”事故发生后,我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2005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厦建工〔2005〕158号)暂停你司在我市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经查,你司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教育广大职工、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我局委托市建筑行业协会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对你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认为你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研究决定,恢复你司在我市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承接任务  恢复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市府办、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存档(2)(共印20份)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06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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