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
近日我会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工质字[2006]10号),为做好推荐参评工作,请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认真对照中施企协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的规定、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是2003年4月30日至2006年期间已竣工及目前在建项目),并于2月15日前将项目清单传真至省建协,以便汇总上报。有关评审条件、文件和申报表格请登陆中施企协网站(www.cacem.com.cn)查询下载。联系人:叶朝锋 传真:0591-87727503、87782879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