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关于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建[2000]173号)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现将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1、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06年6月 30日) 2、三明市三水给排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06年8月9日) 3、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06年4月 6日) 4、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06年8月 4日) 5、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06年8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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