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福州市建设局关于组织我市建筑企业参加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福州建设信息网 2008-08-21 10:42:05

各建筑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分析水平,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公布实施〈福建省统计从业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闽统[2005]法97号)和《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建筑企业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闽统[2006]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规定从事建筑业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并经建筑业统计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现将组织参加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在本省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省外进榕建筑业企业均要选派至少一名从事建筑业统计的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其中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要选派两名参加,实行A、B制。在建设主管部门从事统计工作,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类专业大专,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可直接到福州市统计局政法处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06年8月20日前到福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报名,地址:乌山路100号,电话:83313490,联系人:黄凤英。逾期不办理。

三、考试时间: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统办[2006]37号),今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于9月17日(星期日)。

四、考试合格者,向福州市统计局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报经省统计局审批后,统一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应按规定及时到当地统计部门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五、建筑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纳入建筑业企业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建筑业企业配备持证统计人员,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统计主管部门统计工作要求情况,作为建筑业企业评先评优,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

六、建筑业统计人员上岗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福州市统计局   福州市建设局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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