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部《关于要求各地对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548号)精神,现将《海南省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海南省清理拖欠建设领域工程款工作联席会议(代章)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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