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预应力混凝土圆孔板(板高100mm、150mm)》等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07]180号)

来源:海南建设信息网 2008-08-18 17:28:3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经审查,批准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六个单位编制的《预应力混凝土圆孔板(板高100mm、150mm)》等十五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7年9月1日起实行。原《硬聚氯乙烯塑钢门窗》[92SJ704(一)]、《实验室建筑设备(设计选用图)》[88J901(一)]、《防、排烟设备安装图》(99K103)、《轻型蝶阀》(94K120―1)、《钢制蝶阀》(94K120―2)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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